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基层治理中化解涉农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重要课题。近日,新安镇金顶村妥善处置果农刘某全与28户蚕农的农药扩散侵权纠纷,为涉农领域矛盾化解提供了有益借鉴,也彰显了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优化基层营商环境的实践成效。
此次纠纷源于果农刘某全在使用自动化喷药设备时因风力影响导致农药扩散,造成邻近蚕农桑蚕集体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约8万元。
事件发生后,金顶村联合镇农服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迅速介入。工作人员首先依托专业力量查清事实,联系农技员实地核验喷药设备、桑蚕中毒症状,确认农药扩散与风力因素的关联性,明确侵权责任归属;同时通过蚕茧站核实蚕种购买凭证及市场价格,精准核算实际损失,为后续调解汇总客观依据,让双方在清晰的责任界定下理性沟通,避免了矛盾升级。调解过程中,各方始终围绕“定分止争、保障生产”的目标,厘清侵权责任,又引导将法律规定与乡规民约相结合。刘某全在确认自己的过错后主动承认疏忽并致歉,承诺今后错开桑蚕养殖期喷药并进一步优化设备性能;28户蚕农从邻里和睦出发,理解对方非主观故意,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共识,最终以每张桑蚕纸200元的标准完成赔付。这种结果既让侵权方承担了法定责任,又通过柔性调解减少了对立情绪,维护了乡村生产生活秩序。
优化基层营商环境不要仅靠政策支持,更要靠法治保障,通过明确责任边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让经营者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安心生产,让群众在权益受损时能得到公正救济。此次纠纷的化解,本质上就是通过法治手段规范生产行为、平衡各方权益,为乡村营商环境筑牢“稳定器”。下一步,新安镇将针对涉农生产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由各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普法活动,重点讲解农业生产中的侵权责任、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建立涉农纠纷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救济”的闭环管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法治护航下的新安生产秩序更稳定,营商环境更优。
(丁余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