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油市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选取打印服务和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江油市委政法委员会拟公开比选打印服务和广告制作服务供应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中共江油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中共江油市委政法委员会选取打印服务和广告制作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中选供应商数量:2家。
(二)服务内容:打印服务主要包括各类型打印、复印、装订等,广告制作服务主要包括宣传栏、PPT制作等。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比选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和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五个工作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二)获取方式:电子方式免费获取。参选响应人提供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介绍信、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均需加盖鲜章)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46005230@qq.com)后即可获得相关比选资料。
六、比选响应文件的提交与要求
(一)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请参选单位在2026年4月3日17:00前将比选响应文件现场或邮寄提交至绵阳市江油市诗仙路西段212号政法委709办公室,逾期送达无效。
(三)比选响应文件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和书写内容清楚工整,无任何涂改,并装在密封袋内,封口处须加盖公司鲜章。比选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七、评审办法及中选人的确定
(一)比选时间:2026年4月7日14:00。
(二)比选地点:绵阳市江油市诗仙路西段212号市委政法委712会议室。
(三)评审办法:比选工作由市委政法委机关组成评审组,在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下,选取符合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参选单位作为中选供应商。
(四)市委政法委将通过江油长安网将中选供应商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签订合作协议。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人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五)本公告内容由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凡,联系电话:0816-3508327、18144247982。
中共江油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