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近年来,江油法院积极打造“枫桥人民法庭”,在源头治理、多元解纷、诉讼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走进群众、化解民忧,让司法温度随“枫”而来,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支点作用,让小法庭释放大能量。枫景一角。
10月25日,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江油法院在青莲镇组织召开了枫桥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江油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人民法庭庭长,部分乡镇政法委员及辖区司法所、派出所负责人及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会议。江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东、江油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但崇军、江油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江、江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陈丽华出席会议。会议由但崇军主持。
与会人员集体参观了青莲人民法庭审判厅及文化建设等区域,现场交流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各人民法庭庭长分别从法庭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多个维度,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总结,展示了各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的亮点与特色,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要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对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评价指标及验收标准,扎实开展法庭创建示范工作。要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辖区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互助共进、形成合力,保证办案质量、促进非诉分解、提供优质服务等举措,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机融合,以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建设为目标,推动形成多元治理新格局。会议要求,要坚持法院与党委政府联治,积极探索辖区基层政法单位协作机制,全面开展诉求收集、纠纷调处、审判兜底等一站式便民服务,积极服务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建设。要坚持法院与村居网格联动,针对村居自治组织解纷能力较弱等问题,法院干警要主动靠前服务一线,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建设,打造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纠纷化解闭环。要坚持法院与社会力量联建,加大指导民调工作力度,通过个案指导、定期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调解力量、提高解纷水平。